山西省环保厅检查永济中农化工“环境监督员制度”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1-08-11

 

2011年8月7日,山西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孙保康一行前往太阳成集团61999|欢迎莅临旗下企业——永济中农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永济中农化工”),调研永济中农化工“环境监督员制度”执行情况。永济中农化工副总经理阎百强向孙保康一行汇报了公司有关情况并陪同考察了公司生产车间。

山西省于2006年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国家和省、市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该项制度要求企业领导担任的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同时设置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企业领导、环境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车间环保员组成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该项制度的实施对加强环境监督和保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永济中农化工作为当地的重点大型化工企业,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不遗余力,严格制定有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公司环保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本次检查,预计近期公司即将获得“环境监督员制度”验收合格证书。